记者今天下午获悉,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启动。 用人单位应于3月1日至6月20日,到其登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以及基础信息采集核对等手续。其中,参保人数为11人至20人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0日;参保人数为21人至100人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5月20日;10人以下和101人以上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6月20日。 另外,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本单位2012年度工资总额。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是指在2012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组成,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和留用离退休人员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的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我市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2012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申报职工个人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月缴费基数。(记者 肖姗)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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