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省内参保人不需要缴纳额外费用,获得的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 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了解到,按照计划,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将按照每年每人20-25元进行筹集,参保资金直接从新农合基金中全额划出。也就是说,只要参加了新农合,无需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大病补充保险。 2012年,云南在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基础上,还在全省1/3以上的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12类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2013年,这20种大病保障将在全省范围推开,在定点救治医院的重大疾病患者,全程住院医药费用按定额支付标准的70%定额支付,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不低于6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8万元。 据了解,随着云南省新农合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参合率已经达到96.52%。(记者 何春好)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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