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保订单,背后有‘运满满’大平台做支撑有保障。”近两年,全国各地有不少打着网络货运平台“运满满”旗号的货运公司对外招募司机,以提供稳定货源为由头,售卖高价货车的情况。对此,满帮集团针对多家货运公司“傍名牌”的情况,进行了商标维权。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北京、山东、山西、四川等地多家涉及到相关业务的物流公司在被满帮集团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投诉后,将自身业务宣传和公司名称中的“运满满”进行撤销和变更。
据了解,今年2月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成都某运输有限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的判决。这也意味着,以“运满满”纠纷对簿公堂的第一起商标纠纷及不正当竞争案件,最终以满帮集团的胜诉而尘埃落定。
法院认为,成都某运输有限公司曾在其经营场所、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货车车身上使用了被诉侵权标识及“运满满”、“成都运满满”,这些标注主要识别部分均为“运满满”。将成都运满满运输有限公司对外宣传的“运满满”与已被注册的“运满满”商标相比,两者文字相同,仅字形、字体不同。这也导致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成都运满满公司提供的货物运输、新旧货车销售服务来源于江苏满运公司(满帮集团旗下“运满满app”的运营公司)或使用涉及商标的服务有特定联系,二者构成近似。
同时,法院认为,江苏满运公司通过网络及“运满满”APP提供货物运输等服务,使得“运满满”商标在货物运输行业内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成都运满满公司作为同行经营者,理应知晓“运满满”商标的知名度,但其并未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仍将“运满满”注册为其企业字号,并在经营场所、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货车车身上进行使用,明显具有攀附江苏满运公司案涉商标知名度的意图,容易使相关公众将成都运满满公司及其提供的服务与江苏满运公司产生混淆、误认或建立特定联系。判决认定,成都运满满公司将“运满满”文字作为企业字号进行注册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成都运满满运输有限公司停止侵犯江苏满运公司商标权,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运满满”文字,赔偿江苏满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且在媒体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对此,超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雪解释到,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登记时一般不会主动审查企业名称中是否使用了他人注册商标。但是,如果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字号登记、使用,混淆、误导公众,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就会构成不正当竞争和或侵犯商标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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