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朱善永 由晟维)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共建、共治、共享,5月17日,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举行“林长+林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签约会议。
会上,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签订了《共同建立“企业林长+林警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签约书》。
签约仪式上,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局长张建伟就如何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开展好此项工作进行发言。一是要深刻认识林警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必然性,精心组织实施,构建体系完善、结构合理的工作机制,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二是组织民警开展治安巡护,排查林区治安隐患,及时化解辖区内存在的涉林矛盾纠纷,充分了解掌握林区治安状况,扎实开展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健康工作,保障辖区居民安居乐业,强力推动“平安林区”的创建。三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大力宣传林警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就和先进典型,让林区广大居民充分认识森林警长制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安全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四是建立完善林业行政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建立森防协作机制,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禁种铲毒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工作中站在前、冲在前、干在前,全力保障绥阳林区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和治安秩序稳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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