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新疆若羌县某矿产开发公司停产停业后,拒不支付多名农民工劳动报酬,涉案农民工多次与企业老板沟通无果后,以若羌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出具的仲裁调解书为依据向若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向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都置若罔闻,拒不执行。
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0月14日,执行局三名干警驱车赶赴离县城300多公里,海拔3000多米的依吞布克镇,又马不停蹄赶至工业园内厂房,对该公司厂房内的办公楼、加工车间、矿石加工设备予以拍照、录像、张贴封条和查封公告,并与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制作笔录,告知张某公司所有资产查封期间私自处置、变卖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以及若仍不履行给付义务,若羌法院在依法处置该公司名下财产的同时,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通知。
听闻法律后果的严峻性,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心生畏惧,同时也对自己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行为感到愧疚。经耐心沟通协调,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同意配合法院积极筹集资金,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案款的支付。
涉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为此,若羌县人民法院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依法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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