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将姚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移送遵义县公安局,遵义县公安局指令刑警大队南白责任区刑警队迅速启动办案程序,当天南白责任区刑警队抓获姚某,姚某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供认不讳。
2014年7月9日,遵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游某某、杨某某和向某某分别申请执行姚某的遵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两案涉及金额73万元;县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姚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起初县法院查封了姚某遵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姚某还是拒不执行,县法院又将姚某司法拘留15日,但之后姚某仍然拒不执行,2月22日,遵义县人民法院将姚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移送遵义县公安局,要求追究姚某的刑事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龚庆波 冯连奇)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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