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评定诚信企业、缺信企业、失信企业,来实施对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24日,记者获悉,山西省质监、工商等部门将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水平评定分级制度,在山西省形成具有监管有力、惩戒有效等特点的质量诚信体系。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确定山西省质量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技术标准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为实现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为此,省政府成立省质量强省领导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全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质量强省战略实施。
在质量强省战略实施过程中,山西省将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以产品质量、诚信程度、管理水平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科学、公正的质量信用评价标准。有关部门将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水平评定分级制度,实施诚信企业、缺信企业、失信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质监、工商、商务、财税、金融等部门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共同构建信用信息交流平台,联合建立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全省将逐步形成制度健全、信息共享、监管有力、惩戒有效的质量诚信体系。(记者 何宝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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