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句广告语涉嫌侵犯“红冠”商标权益,加多宝公司被商标持有人广东化州红冠化橘红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8日,广东化州红冠化橘红饮料有限公司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加多宝公司早前发布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宣传广告,涉嫌侵犯“红冠”商标权益,红冠饮料已向法院起诉并获立案,将全面追究加多宝在全国各地侵权宣传的法律责任并索赔1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化州红冠化橘红饮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推出“红冠”橘红植物饮料和维生素运动饮料,经过多年市场推广,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而加多宝公司自2012年“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发布后,侵害了公司“红冠”注册商标权。
公司负责人表示,“红冠”与“红罐”除了一个字不相同外,普通话和广州话的读音完全相同,汉语拼音的书写也一致。加多宝投放的改名广告,使消费群体误认为“红冠”饮料已改名为加多宝,令“红冠”之前的广告投入及销售努力都付诸东流。而且还为红冠饮料带来产品滞销和经销商要求退货的负面影响。
目前,该案已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将于本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之后致电加多宝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冠”与“罐”完全不同,“整件事情非常荒诞。”(廖飞)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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