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与法

民政部等10部门助流浪孩子回校园

时间:2013-06-02 14:51:01  来源:新京报  作者:魏铭言
导读:今后,城市流浪儿童不仅有望回到家乡,还能在民政、教育等10部门的联合帮助下,回到校园读书,家庭生活困难也可得到救助。

  今后,城市流浪儿童不仅有望回到家乡,还能在民政、教育等10部门的联合帮助下,回到校园读书,家庭生活困难也可得到救助。昨日,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启动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流浪儿返校复学有多种形式

  专项行动中,民政部门将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和家庭情况评估,提出相应教育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经评估不宜在户籍地返校复学的,民政部门应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后,帮助其选择返校复学地区;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

  杜绝返乡流浪儿因贫困失学

  10部门通知强调对返乡流浪儿细化关爱帮扶措施。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各项政策措施,杜绝因贫困辍学失学现象,并安排心理老师或社会工作者对其进行情绪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顺利融入校园。

  民政部门定期走访困境儿童

  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的调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防止因生活贫困、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教育不当或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外出流浪。

  民政部昨日还表示,将于6月19日首次向公众开放2000余个救助机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今后每年的这一天,都将是救助中心(站)的公众开放日。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