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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县出台办法规范公用经费管理

时间:2013-04-01 17:19:4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朱俊聪
导读: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日前,四川宜宾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日前,四川宜宾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该县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实行“各学校向乡镇中心学校报账,中心学校集中记账,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县财政局、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共同监督管理”的管理模式,本着“量入为出,自求平衡,均衡发展”原则,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偏远山区、办学条件薄弱、学生人数少及有特殊困难的学校倾斜,保证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按照支出明细科目编制分校预算,预算必须经校长办公会和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复。

    办法明确规定了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支出项目。主要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学生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对公用经费分类支出控制比例也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近年来,该县加强了公用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各校每学期末和年终通过教职工大会及学校公示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群众监督。二是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实行一支笔审批,校长任期内不得产生新的债务。三是禁止统筹、摊派或变相摊派所属学校公用经费。四是严格把好“三关”,确保经费安全使用。严把预算执行关,学校各项支出不得超过预算。严把发票审核关,认真检查和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和相关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拒绝报销。严把经费支出关,对不符合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项目拒绝报销,支出按月报销结账,不得挂账、签单,形成隐性债务。

    同时,该县加强了公用经费的审计监督力度,实行任期、任中、年度审计和校长任期离任审计,自觉接受审计机关、财监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朱俊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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