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瞭望(通讯员 王文斌)日前,山西运城临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受到处罚。
8月25日15时许,该大队巡逻中队民辅警在嵋阳镇街道,对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拦停检查时,驾驶人樊某某满嘴酒气,现场初步呼气检测涉嫌醉驾违法,且提供不出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被执勤民警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结果查出樊某某于2025年12月份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
“你以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过,为什么还要喝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民警讯问,樊某某称,“我(喝完酒后)计划去嵋阳街上亲戚家休息,以为路程短没事。”
目前,经采血检验,樊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6.58mg/100ml,确定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同时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正三轮摩托,还将受到罚款300元处理。 责任编辑: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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