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亲情的终点,父母对孩子的爱,不该因婚姻破碎而割裂。探望权执行向来是法院执行工作的“硬骨头”,一边是父母的思亲心切,一边是抚养方的隔阂,若处理不当,受伤的永远是无辜的孩子。
艾某某与图某某离异后,女儿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可探望一次。可图某某因过往矛盾屡屡阻挠,艾某某一年多来未能见女,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图某某态度强硬,甚至带孩子躲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式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柔性沟通化解矛盾。法官首先单独约谈图某某,共情其独自抚养的不易,再细致解释《民法典》中探望权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阻碍探望权行使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官将工作重点放在孩子的身心健康上,向其疏导道:“长期缺乏父爱会极易滋生自卑、敏感等心理问题,父母的矛盾,绝不应由孩子独自承担,主动配合探望,才是给孩子健康成长的保障。”
同时,法官也严肃劝导艾某某,提醒其尊重孩子的感受,避免过激言行激化矛盾。经过多次耐心释法,换位思考引导,图某某渐渐放下抵触,最终艾某某顺利行使探望权,案件执结。
此次执行,不仅促成父女温情重逢,更帮助双方制定长期探望方案。法院耐心化解矛盾,用温情修复亲情,让法律条文有了温度,也让孩子都能在父母的关爱中向阳成长。(供稿单位:泽普县人民法院 供稿人:艾孜孜江·吐尔洪)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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