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的复杂经纬中,抚养费纠纷是一个独特且沉重的议题,它如同一个放大镜,聚焦了父母责任与子女权益之间的紧张关系与激烈碰撞。每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都不仅仅是金钱的争执,更是关乎亲情、法律与道德的多维度较量。
案情回顾
原告法定代理人李某与被告张某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双方于2019年1月生育一子取名张小某,后因感情不合,于2023年5月泽普县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被告每月支付给原告所需的生活费500元,原告今后所需的教育费、医疗费和保险费由被告和原告法定代理人各承担一半,直到原告年满18周岁。但是被告仅支付了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的生活费,其余费用至今未支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小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考虑到该案背后是血缘亲情,承办法官没有直接从法律入手,而是将父子亲情作为切入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抚养费的给付对孩子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作用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让张某认识到足额给付抚养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让张某理解给付抚养费是监护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最终张某同意支付抚养费,该起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
虽然父母双方已经离婚,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在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时,我们应依据有利于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在处理抚养费问题引发的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保障子女正常的教育和生活,让他们健康成长,以免诉讼引起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矛盾。(供稿单位:泽普县人民法院 供稿人:海热古丽·克比尔)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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