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瞭望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巡回审判到村头 变更抚养护成长

时间:2025-12-16 13:40:48  来源:法治瞭望  作者:吐尔斯娜依·艾买尔江
导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抚养纠纷,不仅关乎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更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法庭“搬”至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抚养环境变化引发的变更抚养权纠纷,以法理情交融的司法智慧,为未成年人营造了更为有利的成长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法治瞭望(通讯员 吐尔斯娜依·艾买尔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抚养纠纷,不仅关乎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更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法庭“搬”至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抚养环境变化引发的变更抚养权纠纷,以法理情交融的司法智慧,为未成年人营造了更为有利的成长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申请人阿某与被申请人麦某于2024年7月经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儿由母亲阿某抚养,婚生儿子由父亲麦某抚养。然而,离婚后共同生活期间,麦某的某些极端行为对儿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导致儿子无法与其共同生活,并主动回到了母亲阿某身边。为确保儿子能在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阿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儿子的抚养关系,由其直接抚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切身利益及家庭关系的修复,决定采取更为柔性、便民的审理方式。在案件开庭当日,因被告麦某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为彻底化解矛盾,查明实际情况,并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当即决定启动巡回审判程序,将法庭“搬”至被告麦某所在地的村委会。

  在村委会临时布置的简易法庭里,法官并未简单地进行缺席审理,而是充分利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共同对麦某进行耐心的劝导与教育。法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抚养权确立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的规定出发,深入浅出地阐明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其核心在于为子女提供安全、健康、稳定的生活成长环境。同时,法官与村干部也从亲情伦理、孩子心理需求、长远成长角度,对麦某进行了情感疏导和思想教育,引导其反思自身行为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正视孩子当前的生活意愿与实际状况。

  经过法官和村干部一番深入细致、入情入理的教育与疏通,麦某最终认识到,其当前的行为模式确实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勉强维持原抚养安排并非孩子之福。在充分理解法律原则和考量孩子现实需求的基础上,麦某当庭表示同意变更儿子的抚养权,由母亲阿某直接抚养。法院据此依法作出调解,确认了双方就变更抚养权达成的一致意见。法官再次对麦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诫其即便不直接抚养子女,仍负有支付抚养费、行使探望权以及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的法定义务,应努力修复父子亲情,承担起父亲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生志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09001449号-1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08263 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