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山东讯(通讯员 段小龙 丁峰 张风珍)6月10日,郭某与刘某的儿女因感情不和闹分手,在双方家人朋友的多次劝和下,仍然未果。刘某看到孩子的婚事搁浅之后,打算向郭某要回之前给过的礼金,原本觉得对方也会讲情讲理,主动退还,但是,在刘某向郭某要回彩礼时却遭到了拒绝,大失所望的刘某与郭某发生了激烈争吵,矛盾也因此激化。
7月8日,刘某在多次索要礼金未果的情况下,气愤的来到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希望能够通过法律和调解的途径来解决此事。小龙调解工作室主任段小龙在刘某的一番解释后,对双方矛盾激化的原因有了初步把握,并请刘某填写了人民调解申请书。
段主任为了能够尽快将双方矛盾消除,7月8日当天下午就前往双方家里,分别调查取证,并向周围邻居进行了走访调查。在多方调查的基础上,段主任对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了全面掌握。并通知二人于7月9日前往小龙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
7月9日一早,刘某和郭某准时来到小龙调解工作室,在段主任的引导下,双方将各自意见详细说明。刘某坚持:郭某应将定金以及其他花销一并退回,共计102300元;而郭某坚持:刘某要求过分,双方儿女已经同居过一段时间,不应该把双方恋爱之间的开销如数奉还。就在双方又要开始争吵的时候,段主任及时将话题绕开,暂时缓解了紧张气氛,并要求双方在室外等候,进行-一谈话。
在了解了双方诉求的基础上,段主任一方面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另一方面坚持村规民约。在向刘某的劝说过程中,着重强调了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恋爱过程中,男方为女方购买礼品等行为属于赠予行为,对方没有还债的义务,所以,刘某的要求并非全部合理。在听了段主任的一番劝说之后,刘某此前提出的要求有了新的认识,决定只要回彩礼钱10万元。
在刘某作出退步之后,段主任又与郭某进行谈话,将刘某的新要求10万元向其解释,并说明此10万元属于法律保护范畴,是合理诉求。郭某在思索再三后,认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但是毕竟女儿在精神上受到伤害更大,希望对方考虑给女儿一些安慰,留下 5000元钱,退回95000元彩礼。刘某在听说郭某的一番话后,表示认同,当下答应只要回95000元礼金,并向其表示道歉。
如此一番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并在第二天履行各自承诺,退钱的退钱,道歉的道歉,矛盾因此化解。
从此调解案例可以看出,有些传统的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有不同之处,而且部分群众受村规民约影响较重,对相关法律规定却知之甚少。如果不能及时介入调解,原本的矛盾纠纷很有可能升级为违法案件。所以,作为社区人民调解员,要对地方村规民约有足够的掌握,更要对法律法规精通熟知,只有这样,才能在遇到相似的矛盾纠纷案件时,及时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化解其中矛盾点。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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