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段小龙 丁峰 张凤珍)近日,山东省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矛盾双方互谅互让,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系战友关系,2019年11月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款50000元,约定利息每月2分,后陈某向高某出具《还款协议书》,承诺于2023年3月31日前还清本息,利息按每月1分计算。《还款协议书》签订后,陈某未按约定履行,高某多次催要未果,高某于2023年7月15日向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陈某返还50000元本金及利息。
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人民调解员认真分析研判、厘清争议焦点。在权衡利弊后,调解员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展开调解工作,寻求双方利益平衡折中点,提出调解方案。经过“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矛盾双方当事人从起初的情绪对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于2023年8月31日前返还30000元,2023年12月31日前返还20000元。高某放弃利息追索。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化干戈为玉帛,解“法结”更要解“心结”。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民事调解过程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在维护当事人情感的基础上,让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不仅能感受到人民调解纠纷的温情,更能体会到法律的温度,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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