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圆圆)7月27日,由公证参与的山东省沂水县不动产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中介合同纠纷,通过发挥传统公证事前预防的功效,促进矛盾双方达成共识,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
李女士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提供的资源预购买某小区的房子,并支付了10000元的费用,但是并未明确该费用为购房定金还是中介费用,后李女士因其他原因打消了购买该房产的想法,遂找到中介公司协商想要回已经支付的10000元费用,协商未果,李女士拨打了“12345”热线,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在收到“12345”热线转办单以后,调解委员会秉承快速高效的原则,当即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与公证员联合成立专项调解小组,分别对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制定可行性调解方案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大趋势下,公证员常被称为“诉外法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在家事、商事、金融、不动产领域等特定领域均有较为丰富的处理经验,具备理论、政策、市场规则等多重实操技能和知识,能够像法官一样运用法律知识、从业经验和专业事务处理技能参与纠纷的解决,帮助纠纷双方答疑解惑,促进共识达成,切实解决双方矛盾,极大减少司法资源占用。
“案结事了”是纠纷解决的最终追求。与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不同,公证调解还可以综合运用提存、资金监管、保全证据、履行监督、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方式强化和巩固阶段性调解结果或帮助终局性调解成果快速实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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