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红军 赵杰 赵永国)2019年1月,赵某与孙某同在德州某企业上班,住在一个宿舍,交往甚密。因父亲生病,2019年10月孙某向赵某借款一万元,赵某未考虑过多,通过微信向孙某转账后,未要求孙某打欠条。因疫情原因,孙某从原单位辞职,赵某多次打电话向孙某索要借款,孙某从一开始的推辞到后来拒不认账。赵某无可奈何,2023年1月15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与孙某联系。孙某拒不承认与赵某的借款,让赵某拿出借条他才还款。因过去3年多了,赵某手机早已更换,当时的聊天记录没有保存下来。赵某一听到孙某的要求,当场急了:“我要知道你是这种人,我就不借给你钱了。”
见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执不下,调解员在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的同时,迅速调整调解方案,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劝导。调解员先让孙某到另一个房间等待,并及时安抚赵某情绪,耐心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调解员告诉赵某,聊条记录会丢失,但是转账记录并不会丢失,并帮助赵某寻找相关的证据。在微信-钱包-账单中,根据时间找到了赵某给孙某的转账记录,而孙某一直未换微信号,现在仍在使用。
调解员又找到孙某,给孙某看找到的转账记录,因势利导,对他进行思想疏导:“你俩本是好友,不应当为区区一点借款而伤了彼此的感情,而且现在证据也有了,赵某如果去法院起诉,也会胜诉的,那时候咱就得不偿失了”。之后,调解员耐心向孙某讲解《民法典》及最高院民事证据最新规则,告诉他不能仅仅从个人利益思考问题,要尊重客观事实。孙某看到转账记录,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否认自己的借款事实,再加上调解员的耐心疏导,终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但孙某表示自己父亲病重多年,确实现在拿不出来。
趁热打铁,调解员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经过近2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每月月底前偿还赵某1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赵某的借款。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最终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调解员2023年2月2日回访,孙某已偿还1000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电子民间借贷纠纷,本案中充分利用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作为主要依据认定案件事实,从而维护了赵某的权益。调解员充分利用好微信转账记录,理清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对化解此类纠纷案件提供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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