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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赡养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3-03-22 10:39:0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王申强
导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安仁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矛盾纠纷。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申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安仁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矛盾纠纷。

  一位老人气呼呼的来到安仁司法所,刚进门就要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帮他写一份起诉书,他要状告自己的小女儿。安仁司法所调解员李玉红马上走到老人身旁,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了解情况。

  经过询问得知,老人姓李,今年78岁,老人有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协议,每人轮流赡养老人两个月。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大女儿就以老人偏袒二女儿自己少分了2000元钱为由,不再照顾老人,并拒绝支付老人的费用,村委会几次调解无果。现在老人年纪大了,生活又不能自理,无奈的他,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养老问题。李玉红听后告知老人,如果是打官司,肯定能赢,但是赢了官司,却会输掉亲情,建议老人先通过调解,来解决赡养问题,如调解不成,再到法院。

  调解员赵云国、李玉红找到了老人的大女儿,针对矛盾的焦点和大女儿的错误认知,调解人员从社会公德到国家法律,对老人的大女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她懂得孝敬老人是每个儿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赡养父母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老人的大女儿同意赡养老人,并保证以后会好好孝顺老人。

  安仁司法所用真心、真情、公平、公正打动了老人一家,用实际行动做到“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并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办好人民群众的大事小事、急事难事,同时摸索出了安仁司法所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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