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传亮 李咪)“请司法所的同志们帮帮我......”几日前,山东省禹城市辛店司法所接待了这样一位特殊的群众,刚走进司法所的工作大厅,就在念叨着要司法所为其主持公道。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询问下,事情渐渐清晰。原来来访者张某是辛店镇某村的一位村民,2022年4月到7月,张某在董某的工地帮工,董某承诺给张某工资一万元,并口头答应于2022年11月前会一次性还清。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董某仍然不予支付,并且每次都以资金未到位为由拖欠账款。之后,董某便不回复微信,也不接张某电话,张某也多次到董某家讨要,均无结果。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能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能在年前要回账款。
在了解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司法所长李传亮确认该案件为合法的债务纠纷,便立即通知董某到司法所了解情况。双方当事人见面后均情绪激动,为避免二人再次引发冲突,工作人员分别对二人进行谈话,并讲解《民法》中关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在所长和工作人员的不断协调下,张某和董某最终达成一致,董某承诺一个月之内分三次归还张某的账款,张某表示满意,此次债务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工作的前沿阵地,面向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各项繁杂的业务工作,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在今后工作开展过程中,辛店司法所会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发现的早,处理的好,控制的住,化解的了”为目标,清楚群众的诉求,全面精准开展纠纷化解工作,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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