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据北京晚报(记者 张蕾)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经依法审查,8月2日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天堂超市酒吧詹某某、单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鉴于天堂超市酒吧引发聚集性疫情,此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六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其依法立案调查。
根据警方之前的通报,该酒吧在经营期间,未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未落实控制客流密度等防控要求,导致疫情暴发式扩散传播。
根据此前报道,6月9日,天堂超市酒吧暴发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仅在6月9日至6月15日15时,本市就累计报告327例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均涉天堂超市酒吧聚集性疫情。
对酒吧及相关负责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行为,警方依法刑事立案侦查。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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