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一 洛阳某物流公司与广州某物流公司、张某杰民间借贷案
2019年8月,出借人洛阳某物流公司、借款人广州某物流公司、担保人张某杰签订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的借款担保协议,案外人洛阳某商贸公司向洛阳某物流公司转账180万元,之后该180万元资金在洛阳某物流公司、广州某物流公司、案外人宋某前之间反复流转,最终返回案外人洛阳某商贸公司账户。洛阳某物流公司、广州某物流公司以资金空转方式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申请保全相关财产并达成调解协议。后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再审撤销该民事调解书,改判驳回洛阳某物流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法对洛阳某物流公司和广州某物流公司分别罚款10万元,对张某杰罚款1万元,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警示:本案出借人和借款人通过案外人提供的资金,合谋制造银行流水,形成资金闭环流转,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其虚假诉讼手段虽然隐蔽,自认为“天衣无缝”,但最终“现了原形”。人民法院再审改判驳回洛阳某物流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的同时,对恶意制造虚假诉讼的二公司以及参与虚假诉讼的张某杰处以罚款,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印证了“假的永远真不了”。
二 侯某霞与郑某兵、侯某娥民间借贷案
夏某辉与郑某兵、侯某娥夫妇之间存在借款关系,郑某兵、侯某娥为了逃避债务履行,与侯某娥胞妹侯某霞相互串通,虚构双方之间存在40万元债权债务关系,将侯某娥名下一套房产以500元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售予侯某霞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夏某辉遂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房产转让行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支持了夏某辉的诉请。为对抗执行,郑某兵、侯某娥、侯某霞又以双方存在40万元借款纠纷为由提起诉讼,企图对其虚构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温县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涉嫌虚假诉讼,判决驳回侯某霞的诉讼请求,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警示:当事人自己或者帮助他人为达到逃避债务或执行义务的目的,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虚假诉讼,侵害了合法债权人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审判和执行活动。此类行为往往以双方恶意串通的形式出现,在民事诉讼中双方自认,并自行达成调解协议,隐蔽性强,甄别难度大。人民法院依法加大审查力度,提高甄别能力,一旦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三 何某良与何某举民间借贷案
何某良持2016年9月和2017年10月的两份借据起诉到夏邑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何某举偿还借款5000元和151000元。对于2016年9月的借款,何某举辩称已由双方签订相关结算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经审理查证属实。对于2017年10月的借款,何某举对借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为,该借据“相关手写字迹符合改动的特点”。夏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何某良的诉讼请求,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何某良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案件警示: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证据,切莫抱着侥幸心理伪造、变造证据。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当事人通过伪造、变造证据等进行虚假诉讼,将坚决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 刘某法与雷某伟民间借贷案
2019年11月,刘某法将一辆轿车卖给雷某伟,因未同时支付车款,雷某伟向刘某法出具两张借条。后雷某伟未按借条约定支付款项,刘某法随即自行将案涉车辆取回。事后,刘某法持雷某伟向其出具的两张借条提起诉讼,谎称其以现金方式出借款项给雷某伟。清丰县人民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认定刘某法涉嫌虚假诉讼犯罪,遂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最终刘某法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警示: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形成的借款凭证,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如实陈述和举证,依法维权。本案借条虽然真实,因刘某法已自行取回车辆,借条所依据的车辆买卖关系已发生变化,但刘某法仍以该借条提起诉讼并虚构现金交付借款,存在明显恶意。人民法院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也警示其他当事人依法维权,千万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五 李某芳与栗某杰、王某红民间借贷案
李某芳持借据和转款凭证起诉请求判决栗某杰、王某红还款130万元。武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借款由案外人赵某禄转账给李某芳,李某芳收款后转账给栗某杰,栗某杰收款后转回给案外人赵某禄,栗某杰、王某红并未实际取得该款项。栗某杰、王某红辩称上述转账完成后,李某芳又现金交付130万元,该主张明显不符合常理且无现金交付借款的证据。后李某芳申请撤诉,武陟县人民法院以涉嫌虚假诉讼为由不予准许,依法判决驳回李某芳的诉讼请求,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警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本案借款虽有转款凭证,但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实际取得借款,不能认定双方借款关系成立。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坚持穿透式审判思维,依法对当事人的出借能力、款项来源及最终流向、双方诉辩等进行综合审查。经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六 洛阳某油脂公司民间借贷案
案件警示: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诉讼参与人不得在诉讼中作虚假陈述,滥用诉讼权利。本案中,洛阳某油脂公司因印章问题申请司法鉴定,在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后,该公司放弃申请司法鉴定,一审判决作出后却再次提起上诉否认印章真实性,但依然不申请司法鉴定。该公司的明显不诚信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不仅扰乱审判秩序,而且损害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人民法院通过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威慑和打击了不诚信诉讼、滥用诉权的行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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