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苏琳格 巴都玛)一个意外,老人丧女,丈夫丧妻,儿子丧母,一个大家庭就此破碎。昔日的亲人还未从悲痛中走出来,又因为90余万高额工亡赔偿金纠纷不止·······近日,新疆和硕县法院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在“法官下村日”活动中,联合多部门,妥善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化解了多方矛盾,挽回了岌岌可危的亲情。
2021年7月,曲惠镇某部门拜某不幸死亡,丧葬事宜由生父阿某、继母看某出资支出,9月人社局认定拜某为工亡,各项赔偿金达90余万元。其生父阿某、继母看某认为“拜某在生父母离异后由生父、继母抚养长大”,丈夫吐某、儿子依某认为“与拜某最为亲密”,生母布某认为“血浓于水”,均坚持与拜某关系优于他人,赔偿金分割时要有所倾斜。多方争执不休,矛盾越演越烈。乡镇、村(社区)干部多次协调仍无法解决,于是向和硕法院申请提前介入调解。
考虑到人员关系复杂、涉及金额较大,加之为防止矛盾升级,缓解当事人丧失亲人之痛,该院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此案,于3月26日联合曲惠镇政府、司法所、法院驻老城村工作队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为案件当事人均沉浸在失去至亲的悲痛中,对立情绪严重,法官、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耐心做调解工作。期间,应原告阿某、看某的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对死者原所在单位尚未兑付的赔偿款予以冻结。
三部门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围绕亲情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给予双方充分陈述和沟通的机会,消除彼此的误会,劝说大家相互理解,相互扶持,莫因金钱之争让丧亲之痛雪上加霜,法官们就赔偿金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仔细的解释和说明。经过整整一天耐心细致反复调解,当事人们在亲情感召下均做出让步,最终达成一致的赔偿款分割意见,该院据此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协助死者原所在单位将其工亡补助金分配到位,终结了这场“亲情”的纷争。
金钱可以分割,亲情不能分割,亲人已逝,家庭关系应破除芥蒂不断延续。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是和硕法院积极践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显著成效的缩影,又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家庭矛盾本就没有大是大非,该院将继续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温情化解矛盾,用真情调解纠纷,努力为和谐家庭撑起一把“法治保护伞”。
法律知识链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范畴,而是作为对近亲属的一种物质补偿和精神慰藉,应由死者近亲属领取,并参照遗产进行分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所有。其分配原则应结合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及心灵受创程度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宜强调等额分配,应对老弱病残、未成年或有其他困难的近亲属予以适当照顾。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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