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日,新乐法院邯邰人民法庭利用“网上庭审系统”线上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网红带货直播而产生的行纪合同纠纷案件。分别处于杭州、昆明、吉林三座城市的案件三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足不出户,便圆满完成了这场横跨千里的“隔空”庭审。近三天来,新乐法院网上开庭50余件,分别涉及甘肃、广西、西藏、吉林、浙江等地。
本案原告公司所在地为浙江,被告某网红住所地虽然为新乐,但因职业原因时常出差,工作地点不确定,第三人住所地在吉林,书记员张美玲在向当事人沟通开庭时间时犯了难,既要考虑各方开庭时间确保诉讼效率,又要考虑疫情防控随时可能出现的当事人出庭困难,难以保障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权利。同时该案件事实争议大,证据较多,如果直接网上开庭,容易出现证据交换、质证不充分等问题。法官刘会杰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后,决定充分利用网上质证、网上开庭等系统,一是预约质证、开庭时间,建立微信群随时与当事人保持沟通,确定时间节点保证效率;二是提前网上质证,利用诉讼无忧系统完成证据交换,为网络庭审做好铺垫;三是三地隔空诉辩,指导当事人进入云审程序,三方当事人顺利完成庭审各个环节。案件当事人在手机上查阅电子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一场横跨千里的“隔空”庭审圆满结束。
在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新乐法院党组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顺势而为、积极行动,在认真分析研判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当事人出庭不确定性,以及对审判工作的冲击和影响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网上开庭工作力度,开足马力,充分发挥互联网法庭远程无接触的优越性及特殊时期的重要作用,满足当事人对防疫期间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深受当事人欢迎。其足不出户隔空庭审方式,不仅节约诉讼成本,同时避免了当事人往返法院远途奔波之苦,省时省钱省力,且极大地降低了疫情风险,避免因疫情影响诉讼而导致纠纷加剧升级,消除信访隐患,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贡献了更多的司法智慧。
文:闫鸿毅 韩晓悦 图:杨星 责任编辑: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