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朱善永 孟德强)2022年2月16日13时许,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森林犯罪侦查大队接收到山市派出所提供的警情线索称:“锦山村奇兴屯村民张某(女)家中有大量幼树树干及烧柴,疑似盗伐林木所得。”接警后,森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侦查。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为烧火取暖,在海林林业局石河林场,使用手锯盗伐林木数次,共计盗伐林木121余株,且被盗伐林木均为活立木,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在其用手锯伐倒被盗伐的林木后,使用手锯将树木的树枝部分锯掉,每次盗伐林木2至3株后使用绳子将树干拉至其家中,运输到家后使用斧子将树干劈成烧柴码放至其家院内西侧棚子内,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盗伐的64株林木树干未被劈成烧柴,并堆放在其家院内。
经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根据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指认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犯罪嫌疑人张某盗伐林木的位置为石河林场5林班的7小班,无证采伐树种分别是柞树、黑桦、杨树;被采林木伐根共计121个,其中:柞树伐根103个,黑桦伐根14个,杨树伐根4个,均为幼树活立木。
2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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