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马秀芳)“虽然被告拿来的很多都是分钱、角钱,但也都是辛苦挣的钱,不要嫌麻烦,起争执,要有耐心,我和书记员加班帮你数”。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山其米克语重心长地对原告凌某说道。
近日,焉耆县人民法院包尔海人民法庭调解室成功调解1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焉耆镇某小区物业公司向焉耆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位于焉耆镇某爱心楼商铺,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拖欠物业综合服务费14个月,合计金额1569.26元,违约金78.46元,以上合计1647.72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至今未付,故起诉致法院。
焉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山其米克受理案件后,结合具体案情,认真研究、分析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考虑到案情清晰明了,有化解的可能,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被告阐明恶意拖欠物业费的法律后果,劝说被告主动向原告履行交款义务。同时,跟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讲明诉讼利益关系和法律后果,希望物业公司可以好好跟业主沟通,争取和平解决纠纷。通过山其米克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双方握手言和,被告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原告当场撤诉。
焉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工作实际,“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宗旨持续发力,持续推进“诉前调解+巡回调解”的方式,提升简易案件办理质效,努力从诉源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诉源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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