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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工地盗窃电缆 当废品出售牟利被起诉

时间:2021-11-11 11:11:2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谭贤
导读: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偏偏有人爱财却不脚踏实地,钻空子谋取不义之财,偷取已安装好待投入使用的电缆线。盗窃者将偷来的电缆线当废品卖,一米电缆线只能卖十几元,但施工单位遭受的损失却是巨大的。近日,贵州省兴义市南盘江镇一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谭贤)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偏偏有人爱财却不脚踏实地,钻空子谋取不义之财,偷取已安装好待投入使用的电缆线。盗窃者将偷来的电缆线当废品卖,一米电缆线只能卖十几元,但施工单位遭受的损失却是巨大的。近日,贵州省兴义市南盘江镇一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21年8月1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张某国流窜到普安县城伺机作案,驾车在县城踩点了几处后发现消防片区工地工人较少,便在周边酒店住下,准备等到晚上无人时进入工地,当晚十点,张某国进入工地后,使用美工刀和夹线钳,将8号楼负一层配电室内的铜芯电缆线割断,接着窜至7号楼将电井内的电线割断,盗走一至六楼的电线,在观察四处无人后,将所盗电线装车逃离现场,第二天到安顺后以17元/斤的价格销售给收废品的男子,所盗电线共两百三十余斤,张某国从中非法获利3950元,造成施工单位损失2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张某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方式盗窃电缆线,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电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盗窃电缆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危害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工厂、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地处偏僻的区域,更需要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可疑人员或车辆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品,如果发现有人销赃要马上举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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