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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施工惹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1-10-28 15:09:2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苗
导读:近期,新疆木垒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张素霞和西吉尔法庭负责人石磊联合调解了6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原告李某承包了多家位于木垒县东城镇中兴村的拔廊房屋修复还原工程,工程合同书均于2016年签订,签订后开始施工修复,工程完工后,因房屋质量问题,多名被告均未给付房屋修建款,原告多次索要,双方未达成协议,原告向木垒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苗)近期,新疆木垒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张素霞和西吉尔法庭负责人石磊联合调解了6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原告李某承包了多家位于木垒县东城镇中兴村的拔廊房屋修复还原工程,工程合同书均于2016年签订,签订后开始施工修复,工程完工后,因房屋质量问题,多名被告均未给付房屋修建款,原告多次索要,双方未达成协议,原告向木垒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了解,多次和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听取双方意见,实地走访调查。由于该系列案中被告方均认为施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首次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针锋相对,对被告给付部分房屋修建款、工程质量等问题产生争议。承办法官掌握案件焦点,再次组织原告与6名被告进行调解,通过进一步释法明理,讲明双方的诉讼成本及诉讼风险,有针对性地化解双方矛盾,并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原告李某和6名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6名被告当场支付了房屋修建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表示,衣食住行是关乎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切身之事,人民群众生活中面临的每一个难题,都是给法官出的一张张考卷,考验着法官的智慧和能力。群众诉求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法院不仅要承担审判职能,更要彰显使命担当。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司法需求,做到人民法院为人民。

  多年来,木垒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大力推行多元解纷机制,在审判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开、公正、高效,和风细雨、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沟通交流,顺乎民意、呼应民情,不仅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温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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