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2021年6月10日,家住山东沂水某村的黄某某系一个怀孕35周的孕妇,沿国道 342 线逆向行驶至沂水县黄山铺镇明超商场路段时,被董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撞伤,孕妇黄某某因事故受伤并导致早产。该事故经沂水县交警大队认定,董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因双方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黄某某因交通事故早产,心情沮丧,对方又不同意赔偿因早产产生的一切费用,黄某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请不起律师。万般无奈之下,听别人说法律援助可以为其讨回公道,就立刻来申请援助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实情后,立即为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
在律师的帮助下,黄某某如愿获得了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计8400余元,解了燃眉之急。
从2021年1月份至今,法律援助共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349次,及时为弱势群体解决因诉讼带来的困难,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为弱势群体带来社会的温暖和关爱,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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