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朱善永)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局各参勤单位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在“一场、七站、十三卡点”充分发挥防护网、过滤器作用,全力守护城市的大门。日前,道外分局执勤民警在长江路疫情防控卡点,通过严密盘查,查获3名使用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人员,对其依法行政拘留。
10月13日16时许,道外分局执行长江路防疫卡口前端核查任务的民警王双印、李海光在检查车辆中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黑AQQ6**的白色小型宝马牌轿车中有5名乘车人员。当民警要求他们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时,5人出具的为复印件,并自称原件未带在身上。按照“三逐两必”(“逐车、逐人、逐表”“必看、必查”)的原则,民警王双印、李海光仔细查看该复印件,发现张某岑、刘某的性别与其出示的核酸报告上的性别不符。两名民警立即向出具核酸报告的通河县人民医院核实情况。医院工作人员答复:按照医院规定,该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均为原件并盖印医院公章,从不出具复印件且未查询到张某岑和刘某的核酸检测底档。
据此,民警推断此二人有使用假核酸报告的嫌疑。该卡点值班队长郭庆欣带领核查民警立即控制住车辆,将相关人员移交到属地东风派出所进一步核查。
东风派出所副所长张广铭立即组织民警连夜开展调查。经对车内人员张某岑进行政策宣讲,张某岑交代:因同车的董某薇母亲需到哈尔滨检查身体,由于时间紧促,故伪造核酸检测证明。随后,刘某、董某薇(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对持有的核酸检测报告为董某薇找到朋友聂某进行变造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道外分局已对董某薇、张某岑、刘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五百元的行政处罚。相关案件线索已经移交通河警方。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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