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乃栋)2021年9月21日,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斛山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李发亮下班回到蔡桥街道的家中一会,就隐隐约约听到门外有人在大声说话,好像是起了争执,李发亮立马从家赶出来探个究竟。原来是邻居胡某和刘某要充绒去外地,货车司机张某来给两人装货,双方在装货时从交谈中得知刘某和胡某在光山货运信息部签订的运输合同协议上的地址错了,而实际的地址要比报错的地址远有一百多公里路程,因此张某要求刘某和胡某补偿点运费,两人不愿意,因此双方产生纠纷。
为了避免矛盾上级,调解员主动介入,希望尽快解决这一纠纷。他向双方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后,找出双方纠纷争议点是货车司机张某要求补加运费的问题。调解员跟双方讲明现在离货车发出的时间比较近了,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一纠纷,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因是货运信息部的过错,双方联系货运信息部的人员,但他们表示希望双方自己协商。刘某认为她在货运信息部跟那边的人都讲好了,3000元总运费也已付清,说司机可以带两个人,自己年年外出充绒,每次也是跟车走,不要车费的,现在司机张某不愿意带人,还要求多加运费,自己肯定不愿意;而司机张某认为自己装满车还要多跑一百多公里的路程,烧油费是自己的,刘某和胡某还要求坐车走,张某表示自己也挣不了多少钱,希望刘某和胡某能够理解,加点运费。调解员认为既然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协议,也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此纠纷中,双方并无过错,存在过错的是货运信息部,等司机张某完成运输合同后,如果确实存在较大数额,可以要求货运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按照实际地址运输,刘某和胡某理应承担多一点运费,为了能够顺利装货发车,刘某和胡某可以补加一点运费给张某,张某让刘某等两人跟车走。经过调解员的释法讲理和耐心调解,双方本着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的原则对运输合同纠纷中要求补加运费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刘某和胡某愿意加300元运费给司机张某,张某表示同意。这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及时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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