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谢晓华)9月2日21时22分,在山西省万荣县王开线大甲村以南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车被撞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大队长郭汝星非常重视,他要求立即启动肇事逃逸案侦查预案,快速破案,缉拿肇事者。事故处理中队四班班长薛炎虎及四班全体民警在分管领导柴明生、队长助理岳春流、事故处理中队队长杨晓军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仔细勘察,办案民警发现现场除遗留车辆的保险杠及些许散落物之外,再无其他证据。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及掌握的信息,办案民警当晚联系了大甲村李某某,询问此次事故的相关情况,该李很淡定地声称自己是过路的“好心人”,为做好事把倒在地上的电动车扶起便走了,其他一概不知。她毫无悔改之意、畏惧之心;心存侥幸,满嘴狡辩,不愿说实话。
经过对事故的研判分析,9月3日,办案民警兵分四路进行排查,9时许,李某某给主办民警来电称“昨晚事故与我有关”,办案民警立即奔赴李某某所在地让其指认事故现场并找到遗弃的肇事车辆,随即将该李及车带回大队。在铁的证据面前,李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9月4日,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万荣交警呼吁:
肇事逃逸是一种法盲行为,更是危害极大的行为!万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领导及民警将竭尽全力侦破每起案件,使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受伤的心灵得到安慰,还受害者及家属一个公道,给人民一个交代,保法律一份公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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