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晓寅)今年5月,贵州省兴义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自2019年年初开始,兴义市马岭街道办事处龙井村兴铭中学与兴马大道交汇处人行道上,有大量污水长期外流,散发恶臭。
针对上述情况,兴义市检察院检察人员立即对该处污水外流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龙井村附近有排污管道直接裸露在山坡上,从管道中有大量污水长期外流,外流的污水系附近群众的生活污水,外流原因是由于排污管道堵塞。附近村民多次反映,但一直未能解决,该污水外流地点在大路旁,给城市的市容和环境造成不好影响,散发出阵阵恶臭,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兴义市检察院在经过调查取证后,向兴义市水务局及兴义市马岭街道办事处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立即对兴义市龙井村污水外流情况进行整治。
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认真整改。兴义市马岭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与兴义市水务局相关技术人员实地查看,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由兴义市水务局牵头,将堵塞的污水管网全部疏通,将未接入污水管网的路段也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同时,新建管网343米,清淤管道286米,修复检查井38个。
截止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这个困扰附近群众的污水外流“老大难”问题在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下,得到了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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