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杨竹 宋淑媛)近期,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冉丁提起公诉。
2020年底,令狐甲、赵乙、黄丙3人先后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3人担心被追究刑事责任,想找人打点关系。之后3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原辅警冉丁,冉丁向3人承诺可以将醉驾处理结果改为酒驾,不被刑事拘留、不被判刑。3人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对冉丁言听计从,冉丁不断提出要“打点费”,3人也并未怀疑。直到因为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移送检察机关审起诉,3人均多次联系冉丁要求退钱未果,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冉丁利用被害人的脱罪心理,以花钱疏通关系为由,先后骗取了被害人令狐甲、赵乙、黄丙3人人民币共计三万元,而3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经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除其中一件因情节较轻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外,另外两件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冉丁并未对案件说情、打招呼。
冉丁在讯问中坦言,自己收了3名被害人的钱,但并没有对案件说情、打招呼,他清楚明白自己不能左右司法活动,当初许下承诺,主要是因为自己手里紧,想骗点钱花花。
经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兴义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冉丁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冉丁诈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本案中,令狐甲、赵乙、黄丙3人醉酒驾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理应承担后果并反思改正,而不是寻找关系企图逃离法律的制裁,结果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
(以上人名令狐甲、赵乙、黄丙、冉丁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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