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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引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解

时间:2021-07-29 16:38:0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王康
导读:2019年4月26日陈某来到山东省禹城市梁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对其与刘某的土地承包费纠纷进行调解。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康)2019年4月26日陈某来到山东省禹城市梁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对其与刘某的土地承包费纠纷进行调解。通过了解,刘某是陈某的儿媳。五年前,刘某带着女儿嫁给了陈某的儿子陈某林,婚后两人生一女。三年前,陈某林因意外去世,留下刘某和两个女儿。刘某与公婆关系不睦,陈某林去世后,将户口迁出,带着两个女儿在城里生活。后陈某将人口地承包出去,刘某向陈某索要土地承包费。陈某认为,刘某户口已迁走,土地承包费不应有份。

  听完陈某的陈述,调解员当即拨打刘某的电话,通话中刘某对陈某夫妇一通指责,表示他们不顾及亲情。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刘某表示不再索要土地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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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来到2021年5月,陈某再次来到调委会,这次是要求调解与刘某的宅基地确权纠纷。陈某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儿子陈某林原来的住房登记到了自己的名下,刘某得知后,拨打了市民热线,要求重新确权登记。

  接到申请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上了刘某,刘某非常不满,情绪激动,不等调解员说完就挂断了电话。随后又打回电话,调解员在拨回细节中发现了一丝曙光。刘某表示陈某林去世后,自己居住的楼房作为遗产有陈某夫妇应当继承的部分,没有陈某夫妇的协助自己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调解员抓住时机,结合民法典中的遗产继承部分内容,为刘某算了一笔账。

  刘某明白了陈某夫妇应当继承的遗产部分与村里房屋的价值相当,当即表示,只要调解员能做通陈某夫妇的工作,放弃遗产继承,她就不再主张宅基地权属登记。

  7月22日,调委会召集陈某夫妇和刘某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1、陈某夫妇自愿放弃陈某林遗产继承权;2、陈某夫妇协助刘某完成继承公证、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的办理;3、刘某同意房屋宅基地确权到陈某名下,不得就陈某林原房屋及土地等提出任何诉求。最后,调解员希望双方能够和睦相处,希望陈某夫妇能够多关心自己的两个孙女,毕竟血缘关系永远无法割舍。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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