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马秀芳)近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山其米克为方便、服务群众,深入偏远乡村,成功调解了2起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
2021年6月上旬,焉耆县五号渠乡上五号村田某因2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合同书》到期后,被告阿某、可某未按照合同按时支付工程款,遂向焉耆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焉耆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山其米克接案后,经过认真分析案情,发现这2案的被告均住在边远的村庄,交通不便。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山其米克法官与村委会干部联系后,决定采取巡回调解的方式,把法庭搬到农家。
6月24日上午,山其米克法官与书记员踏着泥泞的土路,冒雨来到第一个案件被告阿某的家中。山其米克法官向阿某说明来意后,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认真解释法律规定和解答疑问,帮助双方理清责任,有针对性地做疏导、调解工作。在山其米克法官的温情、倾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山其米克官与书记员又重新踏上征程,走向下一案件被告家……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了2起案件的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有一起案件当场履行完毕。
焉耆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利用“巡回调解团队”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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