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倩)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疆岳普湖县法院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诉前调解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近日,该院通过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有效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简要案情:麦某雇佣阿某为其驾驶员,2021年3月的一天,阿某驾驶车辆时与吐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经交警大队现场处理,阿某承担主要责任,吐某承担次要责任,双方就车辆损失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吐某修车后联系阿某要求其按照调解协议支付相关费用,阿某以其系雇佣人员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并告知吐某让其找车主麦某赔偿,自此将吐某的电话拉黑,不再理会。吐某在多次找麦某、阿某索赔无果,只得到法院请求帮助。岳普湖县法院在收到吐某提交的相关诉讼材料时,通过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引入相关保险公司调解人员,及时组织阿某、麦某等进行诉前调解,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麦某一次性向吐某支付车辆修理费及相关损失10000元。
在打通便民诉讼最后一公里的道路上,岳普湖县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坚持“依法、快速、便民、优质”的服务原则, 秉持“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少花一分钱、少等一分钟”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措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司法的温暖贴近千万人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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