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艾沙提)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以法律措施与沟通疏导并用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据了解,2020年,别某向番某借款11000元,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别某未按时给付11000元,经番某多次催要,别某一直不予给付,后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别某送达执行相关法律文书,限期别某7日内给付案款,到期后别某仍未偿还欠款,同时,别某表示生活困难,妻子长期看病,家中无固定收入来源,只能靠偶尔的打零工维持家中的生活,执行法官把别某家庭实际情况向番某告知,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番某同意再给别某延期15天的还款时间,法官也向别某告知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别某清楚后积极找办法履行,后其亲戚给了一匹三岁的马让别某偿还案款,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后经协商该匹马做价9000元用于偿还申请人债务,执行法官告知申请人别某的家庭困难并且还需供养2个孩子上学,征求番某意见对于这笔欠款中剩余案款,考虑到别某实际情况是否同意再延期一段时间,最后,在法官的努力协调和耐心解释下,番某给予理解,当场表示自愿放弃剩余案款2000元,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长期以来,木垒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法办案中,从大局出发,刚柔并济,既在执行中规范执行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执行的力度,也秉承“善意执行”的新理念,多措并举,最大限度释放执行善意,合情合法合理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传递司法温度,将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落实落细,真正达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