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乃栋 唐煜)4月19日下午,在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北向店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两位因钓鱼鱼竿不慎丢失引发争执的同学终于握手言和。
刘某和姚某系同学关系,平时关系较好,又都比较喜欢钓鱼。2021年4月13日下午刘某和姚某二人又相约去北向店乡代湾村钓鱼,刘某有一套台杆钓鱼装备,是去年4月份买的,售价9450元。姚某没有鱼杆,二人来到代湾找鱼塘钓了一阵后没钓着鱼,就索然无味地收拾鱼具准备回家,姚某将整套鱼具绑在自己电动车后座上。归途中,刘某骑车前面走,姚某随其后,二人约相距50米,待到北向店街转盘时姚某发现车后座的鱼具不见了。二人骑车返回寻找,但没找到,刘某要姚某赔偿损失,二人私下多次协商未果。
4月19日下午二人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员在全面调查了解纠纷的经过后,通过法理、情理上的耐心调解,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议定,鱼具已经用了一年了,按10%的折旧,去零取整即8500元。损失按四六开,即刘某承担40%的损失,姚某承担60%的损失,即5100元。姚某当场赔付现金1100元,剩下4000元,姚某跟刘某写欠条,刘某表示同意。
至此这场因鱼竿不慎丢失引发的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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