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阿布拉江·吐尔迪)当前,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凡是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对涉“两卡”等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各类犯罪,依照《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惩处。
对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20〕304号)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惩戒提出申诉的,经公安机关确认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将及时解除相关惩戒措施,恢复业务办理。对非法出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推动实施相关惩戒措施。
法官建议群众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非法买卖“两卡”。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向公安机关反诈骗中心举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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