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年初以来,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送达采取电子送达方式成功完成了民事案件庭前的送达工作,节省了送达时间,降低了送达成本,为民事审判法官线上调解和开庭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0年4月起,博湖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电子送达工作模式,通过录音电话、电子邮箱、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电子送达146次。随着博湖县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推进,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接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进行网上缴费、网上查看审判流程等信息,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送达诉讼文书时一并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远程视频调解,并做好记录。对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在送达完毕后向承办法官转交相关材料时告知承办法官当事人是否同意视频调解。
送达人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文书内容,并记录拨打、接听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送达文书内容及开庭时间等,通话过程应当录音并刻录光盘存卷备查。 文书送达是开启诉讼程序,博湖县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沟通信息的桥梁,又是完成诉讼程序的途径,关系到案件能否正常审理、当事人权利能否及时得到保护,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官办案效率。博湖县人民法院积极拓宽送达渠道,开启 “智慧”送达新模式,全力破解“送达难”,使送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以前,送达是博湖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面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有时法官奔波多次还找不到被送达人。现在,利用信息化技术送达,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送达时效,对法官、当事人、律师是三方共赢的好事。”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干警和律师纷纷为办案送达电子平台点赞。据了解,近年来,博湖县人民法院稳步推进互联网与审判执行业务的深度融合,取得了显著效果。下一步,博湖县人民法院还将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法院办案及群众诉讼提供有力科技保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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