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2020年5月29日,一起人民法院执行前案件在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得到顺利和解,这是4月17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前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化解的首起执行前案件。
2019年7月份东营市某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该行政单位”)对东营市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做出了两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4月22日,该行政单位向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派案件至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先行和解。前期工作人员多次与当事双方沟通,因当事人不理解执行前和解工作,涉事公司负责人不同意和解、拒不缴纳罚款,后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组织宋继业、方朝霞律师及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和解,法院派员支持。
首先和解员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告知执行前和解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解释了执行前和解工作的相关文件与法律依据。其次,行政机关作为申请人就涉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和裁量方法及依据进行了陈述,被申请人针对行政机关的陈述发表意见,企业当前因疫情影响,经营遇到困境,资金困难导致暂时无力支付行政处罚。经和解,双方就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既维护了行政处罚的执行性又起到了教育作用,切实解决企业现实困难,共同为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执行前和解是整合社会与司法资源,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执行纠纷化解服务。执行前和解中心在市人民调解中心挂牌是东营社会矛盾化解的创新。执行前和解是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金额等达成一致意见,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更灵活、更便捷、更自主的履行方式,促使当事人更自觉的履行法律义务,使案件不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一项矛盾化解措施。如果各方当事人和解成功签订和解协议书,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执行前和解既节约了执行司法资源,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落实了习总书记对“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本案的成功和解为执行前案件的解决提供参考,为今后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积累经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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