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岑榆)近日,由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向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七起民间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经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册亨县法院再审后获改判。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虚假诉讼系列案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背景下引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与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又实现“打伞破网”,同时为检察机关监督虚假诉讼夯实了证据基础,实现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工作共赢。册亨县人民民法院秉承“有错必究”的原则另行组织合议庭对该七起系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审理,册亨县人民法院均采纳了抗诉意见,遂作出撤销原审判决,返还借款本金的新判决。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的涉及黑恶犯罪虚假诉讼系列案件,是新形势下主动发挥民事监督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公平正义中展现了检察新作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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