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张婷)近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收到杜某与邓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113余万元。立案后,焉耆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邓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权利义务须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生猪合作社及仔猪数百头,但被执行人未能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足额履行法律义务,也迟迟未向执行法官说明未能履行的原因,法院依法扣押了邓某、张某名下厂房内的母猪和仔猪。
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邓某、张某释法沟通无果后,经请示局领导,决定对厂房内仔猪进行强制执行“变现”,双方以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家售猪。最终何某的价格最高,双方亦满意,但因是活物,为此经过与动检部门协调后,协助单位高度重视,很快就派遣了五名工作人员办理好了检疫工作,经过6个小时的努力,顺利出售80头猪仔,买主何某当场向法院案款账户刷卡支付买猪款16.2万元。
执行路上困难重重,但是为了确保每一件执行案件的顺利结案,执行干警们毅然选择迎难而上,风雨兼程,他们与“老赖”斗智斗勇,他们穷尽所有的执行措施,才使一个又一个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顺利办结,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使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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