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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出重拳力保顺利复产复工

时间:2020-02-26 17:37:22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导读:2月26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有关情况,保障有序顺利复产复工。

  2月26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有关情况,保障有序顺利复产复工。重点内容一起来看——

  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依法严惩!

  ● 依法严惩车匪路霸、插手物流运输、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这些黑恶势力犯罪 。

  ● 依法严惩破坏交通设施的犯罪。

  ● 依法严惩伪劣产品、假药劣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的犯罪 。

  ● 依法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的犯罪 。

  假劣口罩零容忍!

  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这类犯罪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严厉打击 。

  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通过发动群众举报、自主排查发现 等方式,广辟线索来源,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依法打击、第一时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截至目前,侦破制售假劣口罩等防护物资的案件6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60余名,查扣了伪劣口罩3100余万只及一批防护物资,涉案价值达到1.74亿元。

  如你遇到高价口罩、伪劣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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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因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影响企业复工复产!

  ● 在执法办案当中,要准确把握法律界限 ,避免出现打击的扩大化和简单化。

  ● 依法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坚决防止因执法不规范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经营。

  ● 坚持宽严相济,既严格执法,又充分理解当事群众对疫情的焦躁恐慌心理,关心关爱群众,努力做到语言行为文明规范 ,理性平和文明执法 。

  ● 对一些严重妨害 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依法严厉打击 。

  ● 对危害不大 、依法可处罚可不处罚的,要坚持以教育为主 ,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生产环境。

  慎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 按照罪行法定的原则和宽严相济 的刑事司法政策准确地适用法律。

  ● 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这些强制性措施。

  ● 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涉案财物 ,原则上也不予查封、扣押和冻结 。

  ● 对于申请执行人是困难企业 的,要加大执行的力度,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 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困难企业的,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

  ● 申请执行人急需用钱治病或救命 ,应当以生命健康保障为优先,不得随意以复工复产为由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 加强涉疫情防控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要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立即进行纠正。

  ● 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涉及到口罩、防护服等重要医疗防护物资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和支持复工复产并重的原则,积极延伸办案职能。

  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可申请线上法律援助!

  ● 中国法律服务网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

  ● 所有涉疫咨询均可得到及时回复 ,平均回复时间为66分钟;疫情期间,湖北“12348”热线电话一直提供“7ⅹ24”小时不间断服务 。

  ● 有些不能通过网络 提供申请,就采取电话 、网络预约 方式服务。有些紧急情况,采取上门服务。

  ● 对于确实需要当面提交 的,开通绿色通道,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尽量简化审批手续。

  ● 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为受援人先行 提供法律援助。

  ● 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 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职工,采取书面承诺 的方式来申请;因疫情原因造成企业的关停减员、商铺经营受损、停发工资等导致群众生活困难的,免予对他的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审查 。

责任编辑:孟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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