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孟彩荣)为做好秋季道路交通管控工作,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继续以“零容忍、高态势、严管控”的态势查处酒驾、醉驾、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10月18日,大队交巡警中队查获一起酒驾重点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22时32分许,大队组织开展全区逢十统一行动,中队民警在烽火台—平安东街集运站十字路口查缉点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FC***5的白色小型汽车快速驶来,执勤民警立刻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当事人面露难色,随即说自己没有带驾驶证,后民警发现该当事人脸色通红,而且说话语无伦次且满口酒味,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立刻使用酒精呼气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5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通过人口信息查询和公安交警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驾驶人程某,准驾车型为B2。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对驾驶人程某因酒后驾驶和未带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3分、暂扣6个月并降级的严厉处罚。对此,当事人程某目瞪口呆,不得不吞下这枚自酿“苦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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