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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节日——老年节

时间:2019-10-08 12:36:4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辛
导读:“岁岁重阳,今又重阳”。重阳节即农历九月初九,又称重九节、茱萸节、菊花节等。“九九”谐音“久久”,长久之意。今年的重阳节又是我国的第七个法定“老年节”。

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李辛)“岁岁重阳,今又重阳”。重阳节即农历九月初九,又称重九节、茱萸节、菊花节等。“九九”谐音“久久”,长久之意。今年的重阳节又是我国的第七个法定“老年节”。

那你知道“重阳节”为什么又称“老年节”么?2012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草案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为老年节。12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

老年节入法意味着含有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尊老、爱老、孝老的文化精髓已融入法制建设中,把老年节纳入法律范围后,一些对老年人有福利措施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政策就有了法律依据,也是对老年人的一种保护。做为中国公民,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也要履行每个公民的义务:遵纪守法。作为子女,我们秉持“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的心,做到尊重、孝敬父母。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要尊敬、关爱老人。在此,焉耆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谨祝老人们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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