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王文斌) 9月24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吴王中队在浮桥引线7KM处,对一辆晋MLG***牌号、装满管乐器材的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闻到车内一股酒味,便立即对驾驶员高某某予以控制,并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据了解,当日周边村庄一村民为子完婚,高某某参加的民间红白喜事管乐队前去搞庆典,面对婚宴上的美酒佳肴,明知开车不能喝酒的高某某没经住诱惑,最终还是端起了酒杯,结果在驾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受到严厉处罚后,方感后悔不已。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高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其所持B1驾驶证因记满分,将同时被降级处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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