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陈江湖)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挽救了一场珍贵的友谊。
杨某是原公司老总邵某的销售职工,在曾经的工作过程中,两人关系极好,甚至是亦师亦友的关系,后来杨某独自经营,但是杨某从邵某处购买的电线电缆,大部分属于赊欠。因为时间、观念、工作等原因,两人之间慢慢的产生了一些问题。当邵某向杨某讨要货款的时候,双方在货款金额以及其他问题上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经过长时间的矛盾积累,两人的关系持续发酵,一再下滑,甚至可以说是反目成仇,最终邵某将杨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解决。
法院工作人员在查看了案卷之后,通过电话等方式与邵某、杨某进行分别谈话,找到了问题的焦点,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于是将两人集中到一块,大家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沟通、交流,讨论出合理的调解方法。在法官的精心组织下,大家一致努力,终于解除了两人之间深深的隔阂,让双方恢复了从前那种亦师亦友的关系,最后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庭前调解。
事后邵某和杨某都一致感叹道:“如果不是来到法庭,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和对方进行沟通、交流,我们之间的友谊就可能永远的停留在过去。”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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