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自山西省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道路交通攻坚行动以来,运城市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加大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取得辉煌战果。8月15日,该大队城区中队再传捷报,相继查获2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相某某、陈某均受到严厉处罚。
当日19时50分许,城区中队民警在南环路双塔岗附近路段,对一辆晋MA****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相某某涉嫌酒驾,便立即进行了呼气检测,结果显示相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相某某最终承认自己是中午喝的酒,下午在家睡了一觉,没想到晚上还是被查出了酒驾。
20时50分许,在同一地点,民警对一辆晋MDE***牌号轻型普通货车检查时,闻到驾驶员陈某身上有酒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同样达到酒驾违法标准。询问得知,陈某是一名装卸工,当日干完活后后,雇主拿出啤酒热情招待,汗流浃背、精神疲倦的陈某当时只考虑喝酒解乏解渴,却把经常挂在嘴边的“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箴言抛之脑后。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相某某、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同时,相某某所持B2驾驶证因记满分,将被降级处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